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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樓東街14號福建閩輝大廈 2號樓一層寫字樓(整層)招租公告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東街14號福建閩輝大廈2號樓一層(整層)538m2。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為福建省閩輝大廈有限公司持有的房產,地址位于福州市鼓樓東街14號福建閩輝大廈,具體面積以實際看樣為準,租賃標的于2024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
三、出租用途、租賃期限、掛牌價格、租金支付方式、競價保證金及有關稅費:
1、出租用途:餐飲、酒吧、辦公等。
2、租賃期限:3-5年(免租裝修期45天,第三年后租金每年遞增5%)
3、掛牌價格:公司依據市場調查及第三方評估,
位置 | 面積(平米) | 單價 | 月租金 (元) |
2#號樓1層 | 538 | 52元/平米·月 | 27976 |
4、租金按月支付,于當月五日前支付;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個人(黑名單);
3、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條件:
1、承租方必須按照公示中的租賃用途進行經營,違約經營的將責令停業直至收回房屋;
2、未經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轉租、分租、轉讓、轉借,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招租方有權收回房屋;
3、承租方在投入營業前,其整體形象、店招店牌以及內部裝修方案,需經出租方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裝修;
4、承租方不允許拆改原有的房屋結構;
5、承租方須自行辦理與自身經營相關的審批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6、租期為36-60個月,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
7、承租方需每月向招租人另行支付管理費2000元(包括垃圾代運費),其支付方式同租金,水電費按表每月計費;
8、承租方應向招租方繳納相當于二個月租金數額的履約保證金;
六、招租方式:由福建省閩輝大廈招租小組進行招租。
七、競價方式:公開競價,競租底價為52元/平米月,每次競價加價為10元或10元的整數倍,價高者得。
八、報名方式:公告期內有意向、有條件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請至福建省閩輝大廈有限公司(東街14號2號樓5層)咨詢,索取《店面招租文件》,報名時繳納1萬元定金,若無故不參加競價視為違約不予退還,若競價成功轉為租賃保證金或租金,否則退還。
九、公告期限: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0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招租熱線:0591-87530561
聯系人:王女士13950363922 吳女士13960841055
福建省閩輝大廈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