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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金園區岐山鎮下岐管理區松香倉庫租賃方案
為了規范汕頭辦事處(以下簡稱汕辦)下岐松香倉庫租賃工作,確保固定資產保值增值,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出資企業資產租賃和經營業務承包管理工作指引》和福建省國資委《關于規范企業資產租賃和承包管理的意見》(閩國資企改[2017]77號)文件精神,汕辦房產座落于汕頭市金園區岐山鎮下岐管理區松香倉庫擬委托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公開網絡掛牌競價招租的方式選定承租人。現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1、招租項目名稱:汕頭市金園區岐山鎮下岐管理區松香倉庫租賃項目。
2、招租標的情況及風險提示:汕辦房產座落于汕頭市金園區岐山鎮下岐管理區松香倉庫,庫區占地總面積7862.33㎡,房屋建筑面積4509.83㎡(各建筑物面積等情況詳見附表)。目前,倉庫已部份對外出租。
該房產始建于二十世紀60年代—80年代,年久失修,配套設施陳舊,消防設施不完備,如要正常使用需投入改造資金824709.04元。庫區通往公路的唯一通道(寬4.5米,長約83米)歸下岐居委會集體所有,要向其借道使用。
3、租賃用途、租期、掛牌價格、租金支付方式、履約保證金、競價保證金。
(1)租賃用途:僅限作為倉儲、堆場使用;
(2)租賃期限:15年;
(3)掛牌價格:4685700元;
(4)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15年租金;
(5)履約保證金:10萬
4、有關稅費:租賃過程中產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繳納的各種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5、競租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要求承租方為合法存續的企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6、需要競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標的房產的現有裝修狀況,以標的房產現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借用通往公路通道事宜由承租方自行與下岐居委會協商解決。
(2)標的房產的原承租方須結清租金、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衛生費、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后方可參與競租。
(3)承租方應對標的房產進行加固及設施改造,改造資金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不得拆除標的房產原建筑物。改造設計方案、政府批文等應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改造峻工之后,由當地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出具驗收證明報承租方存檔。
(4)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5)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等證件,承租期間應確保承租方、實際經營人、租金繳交人及工商營業執照所有人均為承租方本人。
(6)標的房產租賃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衛生費、稅收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并負責辦理繳交事宜。
(7)租期滿后標的房產上不可移動的裝修、裝飾及添附于房屋的附屬物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8)標的房產的租賃期限自租賃合同約定之日起算。給予免租金6個月的加固改造期。
(9)具體租賃雙方的租賃事項在《房產租賃合同》中體現。
7、招租方式:委托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競價招租。
中國(福建)對外貿易中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駐汕頭辦事處
2019年8月15日